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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述/小毛毛
紀錄/星媽

2月4日

出發,好快樂!坐遊覽車,非常非常快快樂樂。可以跟別人玩,還能交朋友。還能跟可愛的小丑弟弟一起抱睡覺。第一天去了一個有腳踏車的飯店,我們有走步道,我好快樂!我有好可愛。我是一個嬰兒。
放煙火,好快樂喔!

2月5日

第二天早上,跟麒翰哥哥騎腳踏車,好有風景,真快樂!然後去一個地方,爸爸獲勝,陀螺獲勝!也是一個大明星。
下午去泡溫泉,好舒服。在哪裡泡忘記了。

2月6日

我們去一個山上,有海(星媽訂正:其實是瀑布河流)、有草,快樂到不見帽子!好哭哭。去找又找回來了,謝謝媽咪。
第三天下午到花蓮,看到飛機,又把花蓮說成花園了。我們去太魯閣國家公園找到他們的腳印,老婆婆織衣服好看極了,而且也酷斃了!

晚上睡覺好舒服,像個坐日光浴的暴龍。

2月7日

第四天早上,我們撘太魯閣的車到火車站的旁,然後有個水很藍色的車,我說:那個是不是?你們就說:是是是!然後就誇獎我。然後我們搭上了,來到這裡,看到一個妹妹在髒髒的地毯在上面打滾。
來到舒服的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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